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项目建设现场设置或者不按照许可内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