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七条已废止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