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三条已废止本市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规划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