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或者车船用发动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