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废气、粉尘和有害异味气体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以及主要临时道路的铺装,其砂石、灰土等物料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防尘措施。粒料、垃圾运输也应当采取防尘等措施。现场进行搅拌混凝土、清理楼层、平整场地等活动以及装卸产生扬尘时,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