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规划,明确民办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