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依法取得合理回报,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