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章 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扶持社会化防治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灾害鉴定、风险评估、疫情治理及其监理等活动。鼓励向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