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对新发现和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清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并组织有关部门、林业经营者采取封锁、扑灭等必要的除治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