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第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情况,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