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第三章 教育与培训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未经自治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调动藏医药专业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