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第二章 发展与保障第十六条已废止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对藏医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上,适当增加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晋升考核的重点放在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绩上,对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考试成绩的要求予以适当放宽。对民间和个体行医藏医药人员的职称晋升,在报考条件及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考试成绩等方面予以适当放宽。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