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住宅房屋开展安全巡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