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五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房屋,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实施白蚁防治单位免费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