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