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各专门委员会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提出处理意见后,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负责汇总议案处理意见并形成报告,提请主席团讨论决定。主席团通过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本次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