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和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