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产业发展、农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引导、科技、技术改造、民营经济等专项资金时,应当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