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