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社会保护第五十一条已修改鼓励具有法定资质或者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生理、心理、法律、教育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