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未成年人,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便利和帮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