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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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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已修改

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的受让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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