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搁置满2年的,或者因暂不交付表决经过2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