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规案时,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向全体会议作关于法规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法规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全体会议或者分组对法规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