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第二节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第十八条已废止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5日前将法规案送常务委员会;未按规定期限送达的,一般不列入该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