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公民依法享有出版自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