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第二十条有效印刷或者复制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应当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书。印刷或者复制企业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应当全部交付委托单位。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