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出版物的出版第十五条有效期刊增刊的业务范围、开本等应当与正刊一致,并在封面醒目位置标明“增刊”字样。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