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并需要集体就餐的单位,应当设立清真食堂或者清真灶,并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炊管人员。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