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散居少数民族,是指居住在本省自治县以外的少数民族和自治县内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