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认真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和稀有植物资源的工作。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地形、地貌、植被和水源。在风景名胜区内采矿、取石、挖砂、营造建筑物等,各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必须经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奖励与处罚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