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社会公众、新闻媒体有权对慈善活动及募捐财产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慈善活动及募捐财产管理使用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反映,民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