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职业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坚持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相结合,提高受教育者的文化素质、职业道德、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