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