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处置违法建筑。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