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禁止在机动车道上向过往车辆乞讨、兜售物品、散发传单广告等。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