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认定与传承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单位依法开展传承活动。对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