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支持畲族特色村落和街巷的保护与发展。在新建、改建、重建过程中,其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畲族文化内涵,保持畲族村落和街巷的建筑风格。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