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华侨原在农村的房屋拆除或者坍塌,原宅基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原宅基地;原宅基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申请宅基地。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以及按照前款规定使用的宅基地,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登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