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防火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有效违犯本条例的,依据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