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防火条例/第二章 草原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进行草原防火设施建设:(一)牧区县市应建立草原防火监测网点,配备灭火器械、通讯器材和监测设备。(二)牧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包括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