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为职业院校和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就业指导等服务。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