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