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四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指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的委托,对有形与无形资产、有偿服务等涉案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别、认定的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