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其他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风貌造成损毁、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