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八章 核心区建设第六十五条有效核心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通过规划实施、环境建设、业态调整等方式,推动核心区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的统筹配置,吸引创新要素在核心区聚集,建设高端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