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支持示范区内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通过资金资助、设立孵化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