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建设,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标准,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品牌推广,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政府委托的工作。

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服务于示范区的社会组织的发展。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