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已修改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