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溯查制,并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